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10 09:28:43          来源:新洞口客户端 | 编辑:徐卓 |          浏览量:375863

洞政办发〔2019〕57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秉承“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进“一门、一窗、一表、一网、一次”。

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二)一次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三)一次联办。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一点登录,到实体政务大厅提交一次材料,前台对材料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

(四)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打印证书的部门(窗口),由该部门(窗口)制作相关证照、批准文书,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三、主要任务

(一)公布清单,全县“一表”管到底

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简化审批环节,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要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1.梳理事项清单。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六类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完善依职权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事项目录梳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要求填报实施清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流程优化再造。加大办事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力度,按照“减证明材料、减跑腿次数、减办理环节、减办结时限”要求,具体抓好:(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不合理要求的材料、同一事项重复提交的材料。(2)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予以核减;对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行政审批(服务)环节,予以合并。(3)对涉及原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若前面环节非后面环节的必要前提,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对程序复杂的审批项目,分成若干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牵头单位(科室)和协办单位(科室)职责,实行联合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按照划转一批或进驻一批,同步做好流程再造。2019年12月底前,在各部门的优化基础上,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对划转及进驻事项全部做好流程优化再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权力下放“就近办”。加大权力下放清理,进一步优化调整赋权目录清单,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为目标,创造条件将能由乡镇(街道、管理区)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县乡两级做好下放与承接工作,杜绝“自由落体”及“该管的事没人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编办、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集成服务,只进“一门”就能办好事

1.逐步推进“多门”变“一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2019年10月底前,实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大厅建设及自助设备应用。抓好政务实体大厅建设,让行政许可权进得来、放得下、办得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调剂安排实体大厅场地,确保企业与群众办事有舒适感、获得感。抓好自助设备建设及应用,通过终端设备开展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拓展思路,实行“一窗”服务

1.提升“实体一窗”。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提高硬件设备配置水平,实行标准化管理,推动事项全面进驻。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推行“并联一窗”。加快推进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特别是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完成多项审批”。2019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开展并联审批,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相应综合窗口受办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实行“收费一窗”。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一窗式集中收费,同时进一步拓展缴费方式,让办事群众能通过现金、刷卡、转账及网上支付等方式完成规费缴纳。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大厅要实现一窗收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整合系统,审批“一网”通办

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村(社区)延伸,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县、乡、村”全覆盖,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通、互联互通。在2019年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深化改革,提升“一次”深度广度

1.分批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对政务服务各类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到2019年底,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公开服务领域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强服务行为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参照行政权力要素编制服务指南,明确服务的具体标准和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完善12345政府热线功能。推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2019年底,基本实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为客服电话,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查询、预约、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强化保障

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要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此项工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于2019年8月10日前制定改革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对标对表,把握节点,抓好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具体办。对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这项工作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范围,以各部门主动汇报的工作情况及不定期检查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100项)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责编:徐卓

来源:新洞口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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